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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我国跨国公司的战略选择

来源:香港华仁商学院浏览:6876添加日期:2010-2-7 0:05:07

2.以民营企业为依托,积极发展中小跨国公司,建构我国市场经济跨国公司框架体系
(1)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获得了很大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按国家统计局对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2001年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企业个数、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出口交货值及利税总额等均有提高。2001年,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93066个,占全部工业企业的54.3%;其他指标均高于全部工业企业的增长,2001年,工业总产值为23642.68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全部工业企业增长7.3%);完成增加值为6549.21亿元,比上年增加18%(全部工业企业增长9.9%);出口交货值达2955.26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全部工业企业增长9.9%);利润总额为901.93亿元,比上年增长28%,占全部工业企业的19%.但总体规模仍然较小,2001年资产总计为19146.48亿元,只占全部工业企业的14.14%.这说明了我国民营工业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经济效益。
    (2)我国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比国有企业具有更好的发展空间。我国民营企业是在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产生、发展并壮大的,它的内部机制、经营方式完全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的,与国有企业相比更具有市场竞争力。加入WTO以后,我国民营企业将摆脱不平等的待遇和“歧视”,与国有企业平等地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近年来,一大批民营企业迅速崛起,激起了跨国公司新的投资兴趣。一些跨国公司敏感地意识到,与民营企业联营是新的投资方向。如英国最大、欧洲第5大寿险集团最近在北京宣布组建英联投资公司,计划向中国民营经济部门投资1亿美元,重点发展民营新经济产业,特别是民营信息产业。这一战略动向不仅改变了中外合资的传统路径,导致中国市场由国有企业与外资企业主导的传统格局发生变化,也为民营企业通过与外资合作,迅速壮大,实现跨国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3)一批民营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在跨国经营中取得了成功经验。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在不断提高。如,联想、TCL、远大等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已经在跨国经营中发挥了骨干作用。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对我国温州民营企业进行了调查,在展望未来五年企业的海外经营前景时,61%的企业认为海外经营业务可以平稳开展,38%的企业认为将出现“迅速发展”的局面。17%的企业已经或将要采取贴牌生产和品牌出口并重的方式。例如,温州康奈集团从2001年初开始实施“创国标名牌”战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先后在巴黎、纽约、罗马、米兰、巴塞罗那等欧美7个国家的主要城市开了23家专卖店,并计划到2005年实现在欧美市场开100家专卖店的目标。这预示着我国民营企业已经在国际化经营中站住了脚,而且形成了跨国公司的基本构架。这种由市场机制产生、以市场为动力发展的跨国公司将显示出比国有大企业更旺盛的生命力和发展前景。当然,目前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还处于低级阶段,大多数企业仍主要选择以直接出口为主的方式。但随着企业资本积累的雄厚和跨国经营经验的不断丰富,跨国经营将会在形式上进一步深化。
   3.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发展的动力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我国企业要从根本上提高竞争力。必须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实施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加快解决国有资产产权单一的问题,使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只有这样,“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大规模重组”才会真正有效。
    (1)应积极推进跨所有制的企业兼并重组,使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在竞争性领域基本实现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退出,真正形成以市场为主导,以资本为纽带,企业自发兼并扩张的竞争格局。
    (2)鼓励国有企业上市,尤其到境外上市。境外上市能够有效地改变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实现国有资本的国际化流动,提高国有企业的国际融资能力。
    (3)通过跨国购并的方式改变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优势企业应积极开展跨国购并,通过跨国并购实现快速扩张和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加速跨国化进程。
    4.政府应为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1)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发展我国跨国公司的整体战略,对跨国经营企业给予宏观指导。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跨国公司已经成为国家综合国力的象征与体现。目前,我国的跨国经营虽然取得了初步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是“小儿科”。在理论上,还停留在探讨中国是否有无跨国公司阶段,对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状况缺乏总结和归纳。在经营上,跨国企业总体处于散乱无序的粗放状态,许多企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了解和经营经验,投资成功率较低。这些不仅使我国跨国公司发展的进程受到影响,而且影响了我国跨国公司与世界的接轨。为此,应以商务部为主,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战略,并给予企业跨国经营的宏观指导。
    (2)用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自发地形成跨国企业集团,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政府捆绑的企业集团已经使我国企业饱尝了苦果。捆绑的企业大多“集而不团”,“大而不壮”,有些甚至分崩离析。因此,在企业集团组建上,政府应进行产业领域的宏观指导和协调,鼓励企业自发的并购扩张形成企业集团,使我国企业集团依市场机制产生,不应靠行政命令“拉郎配”。
    (3)对大企业政府不应以扶持为主,而应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多年来的企业改革证明,一个企业仅仅靠政府的扶持是难以具有生命力的。企业只有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去拼搏才能富有生机与活力,才能“生命之树长青”。政府的扶持只能助长企业等、靠、要的思想,助长企业的优越感,削弱企业的拼搏意识。而那些市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都是在市场机制中产生的。因此,企业应减少对大企业的扶持,使它们与其他企业一样参与市场竞争,做到市场面前,人人平等。
    (4)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对外投资环境。目前,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许多政策,企业审批登记制度、企业税收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为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打下了有利的基础,但有关政策制度还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作者:王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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