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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我国跨国公司的战略选择

来源:香港华仁商学院浏览:5936添加日期:2010-2-7 0:05:07

【摘要】我国跨国公司正在逐步壮大,但其发展过程仍存在竞争力较差和动力不足等问题。本文就如何作大作强我国跨国公司,使之更具国际竞争力进行了分析和思考。
   一、目前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现状与问题
   1.跨国经营发展总体态势较好,跨国经营企业大大增加,但总体投资规模较小,与FDI流入量相比,我国跨国经营刚刚起步。
    2002年6月,中国在境外累计设立非金融类企业6758家,协议投资总额为132亿美元,中方投资额为88.8.亿美元;2003年6月,我国累计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了7178家非金融类企业,协议投资总额147.9亿美元,中方投资额近100亿美元;累计在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承包工程合同额约1232亿美元,完成营业额879.2亿美元。目前,从事跨国经营的中国企业已发展到3万多家。
    就企业类型而言,企业跨国经营已经在不同的所有制、不同行业的企业展开。既有中石油、中石化、海尔、联想等一批具有一定国际化程度的企业,又有一批民营企业,如万向、远大空调、新希望等也在积极走出国门。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比重近年来有所上升。就行业而言,我国的跨国经营已经涉及各个领域,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多元化格局。尽管如此,我国的跨国经营仍是刚刚起步。总体表现为,(1)与我国每年FDI的流入量相比,对外投资总额差距明显,我国目前对外投资总额仅占FDI流入量的20%.(2)对外投资的企业多,但投资规模小。据统计,1999年我国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平均金额只有:220万美元,而目前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是450万美元,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是600万美元。(3)跨国经营的企业多,但形成跨国公司的企业少。目前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已达3万家,相当于世界跨国公司总数的近1/2,但还没有在世界上有影响力的跨国公司。这反映出我国跨国经营的总体水平不高。(4)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贸易加工类企业多,高新技术产业少。目前,我国对外投资的分布行业主要是贸易型企业,占61%;其次是资源开发型企业,占19%;生产加工型企业,占12%;交通业占2%;其他为6%
    2.大企业在迅速成长,进入世界500大的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仍相距甚远
    近年来,我国大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加。1996年,我国进入世界500大的企业只有3家,1999年增加到9家,2000年和2001则年发展到l1家,是1996年的近4倍。从营业收益率来看,2000年到2001年分别已经超过了世界500大的平均收益率0.25和2.5个百分点。2001年均超过了美国、日本和韩国的水平。平均利润也大幅度增长,1999年为3.7亿美元,2000年为11.51亿美元,2001年为11.07亿美元,高于500大的平均利润55%.这体现出我国企业在世界跨国公司中的地位不断上升,企业质量也大大提升。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差距甚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进入500大的企业总体数量仍然很少。拥有大规模企业的多寡是衡量一个国家跨国公司实力的重要标志。以2000和2001年为例,美国分别为185家和197家,日本分别为104家和88家,韩国分别为11家和12家,与之相比,我国平均数分别为美国的5%,日本的11%,与韩国大体相当。
    (2)进入500大的11家企业仍不具有世界优强跨国公司实力。2000年到2001年,从我国进入世界500大企业的11名企业的排位上看,总体靠后。排在前100位的只有3家,第一名中国电力2001年由第77位排到第60位,仍没有进入前50名。从营业额来看,2001年与2000年相比,有6家下降,其中最多的下降10.4%,平均下降水平高于500大平均水平0.2%(分别为-0.6和-0.4)。从利润看,平均利润虽高于500大的平均水平,但11家企业与2000年相比,仍有5家企业利润下降,其中最高达58.6%.从雇员人数来。我国企业平均人数为491248人,而500大则为95621人,远远高于500大的平均水平5倍多。
    (3)进入500大的我国企业基本属国家垄断企业,市场竞争力差。进入500大的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力(1家)、石油化工(3家)、电信(2家)和银行业(4家)。这些企业均属政府组建,市场垄断较强的国有企业。而500大前10名的企业中,一半是制造业企业,其中,排名第一的沃尔玛为零售业企业。这说明我国大企业主要是靠行政手段产生的,市场竞争力差,这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有着本质的不同。
    3.国企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企业集团的组建初见成效,但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尚未得到解决。
    1997年国务院发布15号文件,提出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企业集团。1998年以后,通过资产重组,我国产生了一批大型的企业集团。如,1998年,国务院批准石化行业组建了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大集团;1998年11月,上海钢铁企业实行战略重组,组建了宝钢集团;1999年,国务院决定将航天、航空、核工业等5个军工总公司重组为10个集团公司;1999-2000年,中国电信业也重组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通信、中国卫星通信和中国联通四大集团公司。这些集团的重组整合了企业的核心业务,削弱了行业垄断,使企业的竞争力得到提高。到1999年末,我国省部级以上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约有2767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1818家,占面上企业集团的65.7%.这其中,工业企业集团资产总额占面上集团总资产的66.9%.国务院批准组建的126家企业集团资产额占面上企业集团总资产的50.9%.通过以上数字可以看出,我国的企业集团大多数是政府行为组建的。
    可以说,我国企业集团是发展我国跨国公司的基础。但这种靠行政命令捆绑的集团,难以真正解决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它与市场经济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在形成途径、投资主体、治理结构和形成环境上都有着本质的不同。在形成途径上,国外跨国公司多数是在市场竞争中靠并购、联合、重组形成的,集团内有天然的资产关系;而我国企业集团则是在政府背景下靠行政划转、行政授权形成的,集团内部难以理顺资产关系、形成真正统一的决策体系和发展战略。在投资主体和治理结构上,国外大公司的投资主体明确,母公司的股东是投资者以投资方式进入,出资人到位,治理结构比较有效;而我国多数企业集团母公司的股本则是以授权方式进入的,母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出资人不到位,多数是国有独资公司,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治理结构。在形成环境上,国外大公司多数是在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按照市场竞争规则成长壮大的;而我国则是由传统计划经濟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因此,存在着难以逾越的体制性障碍。这些行政组建的集团公司占据了我国企业集团的大多数,是导致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较差,难以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匹敌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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